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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28 08:15:38 股吧网页版
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07月28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28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07月28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2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3 ]158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正式
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 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 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涉及“基金管理人”章节。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九、基金的投资...... 41
十、基金的业绩...... 49
十一、基金的财产...... 5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5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2
十七、风险揭示...... 6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7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9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9
二十四、备查文件......100

一、绪言

《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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