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7-05 09:27:16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05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嘉实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宝、嘉实快线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理财

宝7天债券及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张文玥女士因休产假,自2017年7月7日起暂离工作岗位,无法正常履行

职务。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在张文玥女士休产假期间,工作授权情况如下:

嘉实货币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本公司基金经理万晓西先生及李曈先生代为履行;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本公

司基金经理李金灿先生代为履行;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基金经

理相关职责由本公司基金经理李金灿先生及李曈先生代为履行;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本公司基金经理万晓

西先生及李金灿先生代为履行;嘉实宝及嘉实快线货币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本公司基金经理万晓西先生、李金灿先生及李曈先生代为履行(注:上述基金的授权基金经理,现均是与张文玥女士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