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12-29 08:01:46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继续实施基金申购与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继续实施基金申购与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继续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对部分基金产品的申购费率与转换费率进行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适用基金范围以及申购费率优惠如下:
适用基金 申购优惠费率
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产品 0.00%
适用业务范围: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不含电话交易)通过汇款方式办理的以上适用基金的申购业务
二、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活动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适用基金范围以及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转出基金代码 转入基金 转入基金代码 转换优惠费率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
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嘉实信用债券C类基金
嘉实超短债债券基金 070008/070088070028/070029070026070009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基金
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基金 070027070013 0.00%
适用业务范围: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办理的由以上适用转出基金转换至以上适用转入基金的转换业务
三、活动期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上述活动的优惠期结束前的3个工作日内,如本公司未就网上直销以上适用基金申购费率以及转换费率发布新的公告,则上述优惠期限将自动延续。
2、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
3、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五、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