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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20 07:23: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0

  关于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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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483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及《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 恢复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5年8月24日
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年8月24日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
的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货币A 鑫元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83 000484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5月14日起有权拒绝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大于5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详见2015年5月14日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决定自2015年8月2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06-6188(免长途通话费)
、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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