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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2-09 09:53:45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与郑州银行合作在郑州银行开通鑫元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2-0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郑州银行合作在郑州银行开通鑫元货币市场基金T 0快速取现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合作自
2015年2月11日起推出鑫元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鑫元货币”)T 0快速取现业务(以下简称“快速取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取现业务
快速取现业务是本公司为持有郑州银行代销的本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指:投资者通过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本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郑州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通过郑州银行验证后,本公司委托郑州银行从本公司在郑州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郑州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483),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郑州银行的规定,在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交易账户并持有鑫元货币A类份额的投资者。如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渠道持有的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超过500万份(含),则自动升级至鑫元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B类份额不提供快速取现功能。
如未来本公司和郑州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取现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届时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快速取现业务是本公司为持有郑州银行代销的本协议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
的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指:投资者通过郑州银行指定平台“薪添利”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持有本协议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急需资金时,可向郑州银行申请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现业务,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快速过户给本公司,通过郑州银行验证后,本公司委托郑州银行从本公司在郑州银行开立的账户中实时支付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郑州银行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本公司已经垫付的款项。
2、如未来本公司和郑州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取现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届时将由
本公司另行公告。
3、投资者通过郑州银行柜台办理快速取现业务的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
17:00(部分营业网点节假日也可提交申请,具体以各营业网点营业时间为准);通过甲方非柜台交易渠道办理快速取现业务的申请时间为每个自然日7*24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本公司和郑州银行协商一致后有权调整该业务的申请时间并予以公告。
4、单个投资者在每个自然日(0:00-24:00)内快速取现上限为20万元(含)。本公
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该上限并予以公告。
5、所有投资者每个自然日(0:00-24:00)累计申请快速取现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
币500万元(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该上限并予以公告。本公司授权郑州银行按照投资者提交鑫元货币快速取现业务的申请时间逐笔划拨资金给投资者,如由于快速取现总额度突破而无法进行快速取现业务申请时,投资者可对已经确认的鑫元货币A类份额进行普通赎回操作,普通赎回操作的到账时间为T 2日。
6、投资者在郑州银行办理薪添利业务,需在郑州银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进行
T 0快速取现业务签约。
7、当日购买的“薪添利”份额可当日进行快速取现。
8、购买“薪添利”份额的受理、确认及其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1)申购受理:投资者在郑州银行发起申购申请且系统提示成功受理的,视为郑州银行接受了投资者申购申请,并扣划投资者相应款项至郑州银行指定账户,但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申购成功。
2)申购确认及收益:对于郑州银行成功接受的且符合基金合同、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相关要求的申购申请,本公司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申购 申请,并于T 1日(T日指申购申请日,如申请提交时间不属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自动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下同)开始计算基金收益。
3)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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