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在建立或者维持业务关系时,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了解相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登记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同时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信息和资料,包括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及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等。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特此提醒非自然人客户,请尚未完善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的非自然人客户尽快联系我司直销中心或销售机构,并根据直销中心或销售机构的要求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交易。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直销专线:021-3331589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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