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0
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
业绩考核周期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适用于第五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条件 管理费率(m)
序号
(适用于第五个业绩考核周期) (适用于第五个业绩考核周期)
1 R≤2.75% 0%
2 2.75%<R≤3.75% Min(0.4%, )
3 3.75%<R≤5.75% Min(0.7%,0.4% )
4 R>5.75% Min(1.0%,0.7% )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
第五个业绩考核周期内(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R=5.58%(未扣除管理费),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本次适用的对应管理费率 m=0.70%。
本基金 2019 年 11 月 19 日的累计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为 1.284
元,单位份额净值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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