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5
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
业绩考核周期计提管理费的公告
根据《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适用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适用的管理费率计算规则的公告》,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的管理费率具体计算规则可表示为:
序号条件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管理费率(m)
(适用于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
1R≤2.75%0%
22.75%<R≤3.75%Min(0.4%,)
33.75%<R≤5.75%Min(0.7%,0.4% )
4R>5.75%Min(1.0%,0.7% )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基金第四个业绩考核周期内
(2017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6.00%(未扣除管理费),根据上述规则,本基金本次适用的对应管理费率m=0.94%。
本基金2018年10月23日的累计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1.221元,单位份额净值为1.086元。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
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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