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2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
额支付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定期份额支付,即本基金在每一运作周期内每个日历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按份额支付基准进行一定数量的份额支付。基金份额支付日如遇本基金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支付,具体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一、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9日起进入第八个运作周期,本基金在该运作周期内定期份额支付的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定期支 投资人
定期支付 定期支付 定期支付 份额支付
付 份额支付基数 日历月末
基准日 权益登记日 现金划出日 基准
月份 支付资产
2018/3 2018/3/30 2018/3/30 2018/4/4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2018/4 2018/4/27 2018/4/27 2018/5/4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2018/5 2018/5/31 2018/5/31 2018/6/5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2018/6 2018/6/29 2018/6/29 2018/7/4 以100,000为例 3.80%/12 316.67
注:
1、份额支付基准:
B=(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0%≤X≤2.5%))/12
=(1.30% 2.5%)/12(2015年10月24日,6个月存款利率降至1.30%)
=3.80%/12
其中,B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准;
该基准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布。
本基金第八个运作周期(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9月8日)的份额支付基准为
3.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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