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3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支付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定期份额支付,即本基金在每一运作周期内每个日历月末最后一个工
作日将按份额支付基准进行一定数量的份额支付。基金份额支付日如遇本基金自由开放期
或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自由开放期或受限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支付,具体由
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一、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起进入第六个运作周期,本基金在该运作周期内定期份
额支付的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定期支付
月份 定期支付
基准日 定期支付
权益登记日 定期支付
现金划出日 份额支付基数 份额支付
基准 投资人
日历月末
支付资产
2017/1 2017/1/26 2017/1/26 2017/2/7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2017/2 2017/2/24 2017/2/24 2017/3/1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2017/3 2017/3/31 2017/3/31 2017/4/7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2017/4 2017/4/28 2017/4/28 2017/5/4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2017/5 2017/5/31 2017/5/31 2017/6/5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2017/6 2017/6/30 2017/6/30 2017/7/5 以 100,000 为例 3.80%/12 316.67
注:
1、份额支付基准:
B=(同期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X (0%≤X≤2.5%))/12
=(1.30% 2.5%)/12(2015 年 10 月 24 日,6 个月存款利率降至 1.30%)
=3.80%/12
其中,B 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准;
该基准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自由开放期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布。
本基金第六个运作周期(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的份额支付基准为
3.80%/12。
2、份额支付基数:
A=A0 S-(RP0)
其中,A 为投资人的份额支付基数;
A0 为初始份额支付基数,基金成立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为认购确认份额与基金
份额发售面值的乘积,每次基金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的初始份额支付基数更新为折算基准
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数与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即 1.000 元)的乘积;
S 为投资人在一个折算周期内的每笔净申购金额,每笔净申购金额将于申购当月份额支付
后计入投资人份额支付基数;
R 为投资人在一个折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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