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5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代码0004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4月19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4月19日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三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三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7月18日为本基金的第六个运作周期,2017年4月19日为本基金在第六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15%时,本公司将对赎回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3、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的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
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5%,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及赎回
申请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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