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0
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周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并于10月19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大成景祥分级,基金代码:000440,以下简称
“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运作周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3年11月19日生效,存续期限为3年。存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景祥A(基金代码:000357)、景祥B(基金代码:000358)两级份额,两者的初始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存续期限为3年,基金合同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后3年对日的前一日,即2016年11月18日。基金合同到期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召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情况下,将本基金转换为大成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债券基金”)。景祥A和景祥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基金合同到期日赎回景祥A和景祥B份额或默认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
一、基金合同到期日开放景祥A和景祥B份额赎回的提示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景祥A和景祥B的赎回开放日为基金合同到期日,即2016年11月18日,景祥A和景祥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该日赎回景祥A和景祥B份额或默认到期后自动转换为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开放赎回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运作周期届满后基金份额的转换
(一)转换基准日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本基金合同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1月
21日。
(二)转换对象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大成景祥A份额和大成景祥B份额。
(三)转换方式
本基金合同到期日开放基金份额赎回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景祥A和景祥B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的净值,将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景祥A和景祥B分别折算成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景祥A(或景祥B)的折算比例
=基金合同到期日景祥A(或景祥B)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大成债券基金份额净值(C类份额)
基金管理人对大成景祥分级自基金合同到期日(不含)至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含)期间产生的收益归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扣除合同到期日后预估的银行划款手续费,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分配,并于转换基准日转换为大成债券C类份额。
以上折算比例的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第9位四舍五入。
景祥A(或景祥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至大成债券基金C类份额的数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景祥A(或景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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