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2-19 07:21:0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运作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1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运作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裕惠定开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04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16年2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2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年2月2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年2月25日
注: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由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变更基金类别及修改其他相关事项而来。《关于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变更基金类别及修改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经2014年8月18日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
2014年8月18日起,由《易方达裕惠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而成的《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个运作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其中开放运作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封闭运作期为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8月2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开放运作期”和“封闭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6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且最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本基金在基金合同修改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生效日为2014年8月18日。本个运作期为
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其中开放运作期为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封闭运作期为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8月24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开放运作期结束后进入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结束后,基金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