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稳定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43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8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十次分红,2017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稳定添利A建信稳定添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43500072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31.067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206,269.192,101,407.0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565,015.35
1,681,125.6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430.28
注:(1)本基金于2014年9月1日新增C类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A类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因此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均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进行分红,A类份额分
红方案为0.43元每10份基金份额,C类份额分红方案为0.28元每10份基金份额。
(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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