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13 07:42:22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ST信威”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ST 信威”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 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ST 信威”(股票代码:600485)按
照 2.37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ST 信威”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ST 信威”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按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有其他特殊情形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