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7
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 关于核准募集鹏华品牌传
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013]1398 号文) 注册,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
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基金, 低于股票
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 管理风险、 本基金特
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7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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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1
第二部分 释 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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