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聚盈 B 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确认完成后,聚盈 B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时,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基金管理人决定
不开放聚盈 A 的申购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开放
聚盈 B 的赎回,2019 年 11 月 11 日确认完成后聚盈 B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起进入清
算期,清算期间为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止。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告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终止。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62,332,413.64 元,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应分配剩余财产优先满足聚盈 A 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剩余部分归聚盈 B 份额持有人所有。据此,A 级份额(基金代码:000429)应分配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51,624,205.55 元,B 级份额(基金代码:000430)应分配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708,208.09 元,将分别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
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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