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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8 07:31:13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2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 B 规模上限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

“本公司”)对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 B 规模上限公告如下:

一、初始份额配比上限

本基金第七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为 7/3。

二、聚盈 B 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开放聚盈 B 的赎回但不开放聚盈 B 的申

购,聚盈 B 的份额总规模上限为 4 亿。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任一聚盈 B 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确认完成后,聚盈 B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时,经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开放聚盈 A 的申购并终止《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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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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