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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2 07:41:36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
限、聚盈 B 规模上限的公告
根据《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 )和《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对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五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
B 规模上限公告如下:
一、初始份额配比上限
本基金第五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为 7/3。
二、聚盈 B 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开放聚盈 B 的赎回但不开放聚盈
B 的申购,聚盈 B 的份额总规模上限为 12 亿。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
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
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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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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