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
额折算基准日(2017年8月11日)后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折算基准日(聚盈A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8月11日)前公告聚盈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该约定年收益率适用于该折算基准日(不含)到下一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
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0%(含)。
其中:
计算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所使用的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在聚盈A的折算基准日(T日)前五个工作日(T-5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本次折算基准日前五个工作日即2017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
1.5%,基金管理人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2017年8月11日)后约定年收益
率中的利差确定为2.5%,因此聚盈A份额在折算基准日(2017年8月11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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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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