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3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415 号)和 2013 年 11 月
7 日《 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
金部函[2013]956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分级基金,基金份额划分为两个级别,即优先级基金份额聚盈 A 以及进取级
基金份额聚盈 B。优先级份额聚盈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在扣除聚盈
A 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聚盈 B 享有,基金资产的亏损以聚盈 B 的资产净值
为限由聚盈 B 首先承担,在基金资产出现较大损失的情况下,聚盈 A 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聚
盈 A 的本金和约定收益。
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而且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
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整体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聚盈 A 将表现出相对低风险、预期收
益相对稳定的特征;聚盈 B 将表现出相对较高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投资者需重点关注本基金的主要运作特点及相关风险:
关于聚盈 A:
( 1)聚盈 A 的约定年收益率在每个折算基准日前公告,该约定年收益率适用于该折
算基准日(不含)到下一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基金合同生效日(不含)至首
个聚盈 A 折算基准日(含)的约定年收益率将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告。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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