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运作周期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对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聚盈B规模上限公告如下:
1、初始份额配比上限
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期的初始份额配比上限为7/3。
基金管理人可在满足份额配比上限限制的范围内,规定聚盈A在申购开放日的份额规
模上限,并将只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聚盈B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11月10日开放聚盈B的申购和赎回,聚盈B的份额总规模
上限为12亿。在聚盈B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按照申购时间优先(以基金管理人确
认为准)的原则对聚盈B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并拒绝可导致聚盈B超过规模上限的
申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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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efunds.com.cn),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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