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5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4月2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6月15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57号《关于核准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于2014年1月28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四、《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2019年4月22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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