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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4 09:06: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4

关于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
率、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
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下调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同时,相应修订《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由 0.75%/年下调为 0.30%/年,基金托管费率由 0.20%/年下调为
0.10%/年。
二、增设 E 类基金份额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将增设 E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代码:“020244”
增加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E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 A 类、C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本
基金现有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E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不为 1.00元,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2.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0

3)销售服务费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
率计提。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更新
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 E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12 月 6 日起生效。

3、新增的上述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申赎(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摩根士丹利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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