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3
关于增加上海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12月3日起,增加上海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6只基金。
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12月3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上海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5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海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上海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上海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 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上海银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海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海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海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上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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