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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6 08:05: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第四十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6


关于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

第四十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4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绝对收益
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 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14 0142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3
年 12 月 8 日(含该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十个开放期,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符合人社部规定的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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