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2
关于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2018年5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开岁月鎏金定开信用债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
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3、如在本基金任一开放期到期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2日止。若截止该开放期
最后一日(即2018年6月12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
基金合同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特定的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14日发布的《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
2018年6月12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
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截止2018年5月14日,本基金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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