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关于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下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分别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下述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订。此次修改系因相应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此次修改内容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此次修改的基金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 国开泰富开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国开泰富开航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所修改内容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部分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本公司将在公告发布日,将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将在各基金届时的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更新此次修改内容。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9363103进行咨询。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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