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9
鹏华环保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环保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2013]1345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3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
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
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未
经审计)。
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5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2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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