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9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29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
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
额。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基金管理人2020年9月9日刊登的《关于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根据基金管理人2020年9月7日刊登的《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最低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数额限制的公告》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的相关内容。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0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5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5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51
九、基金的投资......59
十、基金的业绩......73
十一、基金财产......7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7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2
十七、风险揭示......8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9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9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9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95
二十四、备查文件......95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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