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7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
5-1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3】 929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
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
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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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管理人................................................................. 3
二、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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