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1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嘉兴银行自2018年11月1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8年11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嘉兴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申购 赎回 定投 转换
000847 中融货币A √ √ √ √
000846 中融货币C √ √ √ √
003075 中融货币E √ √ √ √
003678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A √ √ √ √
003679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C √ √ √ √
000400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A √ √
000401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C √ √
003013 中融恒泰纯债A √ √ √ √
003014 中融恒泰纯债C √ √ √ √
003009 中融盈泽债券A √ √ √ √
003010 中融盈泽债券C √ √ √ √
003926 中融恒信纯债A √ √ √ √
003927 中融恒信纯债C √ √ √ √
005713 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 √ √
券A
005714 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 √ √
券C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基金正常申(认)购赎回期。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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