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1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11 月 21 日《关于核准招商标普
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2〕1557 号文)
核准公开募集,自 2013 年 12 月 11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
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有关
规定,提议终止《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标普高收益
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从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 000391
交易代码 00039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2 月 11 日
最后运作日(2016-07-29)基
金份额总额
9,886,554.6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
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并辅以有限度的增强操作。本基
金将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
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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