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6
关于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
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且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2月15日,并于2019年2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0387/0003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备案”、“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如果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合同终止。”
至2019年2月15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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