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和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17日起新增委托蚂蚁基金和苏宁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蚂蚁基金和苏宁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蚂蚁基金和苏宁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85,C类:000386)。
2、销售机构信息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二、通过蚂蚁基金和苏宁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上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上述销售机构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上述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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