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7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日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调整收益支付方式并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的约定,经与基金
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对旗下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收益支
付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
合同》 、 《托管协议》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
附件: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1、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十 六
部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二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
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投资人当日收
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
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因去尾形成
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
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
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
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
益;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
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
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
通过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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