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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07:54:20 股吧网页版
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3

  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07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年4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为债券投资为主的混合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季度定期通过自动赎回基金份额向自愿选择参与本基金的定期支付机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参与定期支付机制,下同)支付一定现金,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定期实施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另行提交赎回申请。每期用以计算定期支付金额的基金份额是指可参与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即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期[持有期界定方式: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至定期支付基准日(含),下同]不少于90天的基金份额,持有期未满90天(含)的基金份额将不参与定期支付金额的计算,有可能出现参与定期支付金额计算的基金份额数额低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数额。
由于本基金按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定期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以期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预期明确的现金流,当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同期现金支付比率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以其初始投资金额来进行定期支付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是否参与定期支付机制的选择权,投资人可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是否参与定期支付机制,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投资人选择参与定期支付机制。参与或不参与定期支付机制的选择通过基金“分红方式”设置实现。参与定期支付的请选择现金红利方式;不参与定期支付的请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分红方式的选择与基金收益分配无关,只用来标志是否参与定期支付机制,除定期支付外,本基金不再进行收益分配。选择参与定期支付机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由于定期自动赎回以实现定期支付的目的而不断减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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