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3
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20 年 10 月
27 日,并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按照《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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