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3
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年年有
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终止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及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的《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及 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现发布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业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赎回选择期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
金安排 5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即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止。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
可以办理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
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
金的赎回时除外。
2、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
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
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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