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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7 07:36:47 股吧网页版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7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旗下的信诚年年有 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

11月18日起增加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为销售机构。

一、自2016年11月18日起,本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中泰证券为销售机

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目前处于投资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二、投资者欲了解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站上的《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投资者也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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