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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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10 月 16 日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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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
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0 年度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A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51 00035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001 1.00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94,085.93 0.0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007 -
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末同一类别的每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 0.001 元时,至少分配 1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至多 4 次,每次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
分红相关事项。
(4)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
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
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5) 截止基准日,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A 符合基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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