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960,879.8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980,439.9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7 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A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51 00035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013 1.01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3,570,654.51
390,225.3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65 0.056
注:( 1)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
度末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超过 0.001 元时,至少分配 1 次。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至多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2)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 3)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
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
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1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4 月 1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4 月 1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7 年 4 月 1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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