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降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从0.7%调 整到0.3%,托管费从0.2%调整到0.1%,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一、费率调整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
(一)经本公司和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合同》“第十 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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