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0 08:06:30 股吧网页版
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 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46 0003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建信安心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封闭期为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 6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期间。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如果该对应日为非交易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含该日)原则上不少于 5 个交易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2024 年 9 月 23 日(含该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十一个开放
期(共 15 个交易日),期间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并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4)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
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4 年 9 月 23 日(含该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十一个开放期(共
15 个交易日),期间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申请。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 元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