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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7:35:0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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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0-15

  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运作届满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2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嘉实新兴市场”或“本基金”)的两年运作期届满日为2015年11月26日。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运作届满更名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和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一、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的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届满日,本基金嘉实新兴市场A、嘉实新兴市场B分级运作终止,本基金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类别份额,在正常情形下,每个交易日办理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嘉实新兴市场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后嘉实新兴市场A的处理方式。嘉实新兴市场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做出选择赎回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T 1日计算的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做出选择的,其持有的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将被默认为转入“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2类份额。
1、赎回开放日
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赎回开放日为2015年11月23日,开放日当日15:00前各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以后各销售机构不再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赎回业务。
2、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 A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某一交易账户的嘉实新兴市场 A
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该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赎回费率
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分级运作终止时的份额转换
1、份额转换日
嘉实新兴市场A和嘉实新兴市场B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2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2015年11月26日
2、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对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嘉实新兴市场A和嘉实新兴市场B,在本基金分级运作届满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计算嘉实新兴市场A和嘉实新兴市场B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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