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3-1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面向养老金客户
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根据基金合同有关基金申购费率调整的规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自
2015年3月13日起面向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适用销售渠道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三、适用基金及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为原申购费率的2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若原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适用基金及特定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序 基金 申购金额
基金名称 原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号 代码 (M,含申购费)
M<100万元 1.20% 0.24%
100万元≤M<500万元 0.90% 0.18%
1 200001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万元≤M<1000万元 0.30% 0.06%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M<100万元 1.50% 0.30%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 100万元≤M<500万元 1.20% 0.24%
2 200002
资基金 500万元≤M<1000万元 0.60% 0.12%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3 200006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 M<100万元 1.20% 0.24%
基金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0.20%
200万元≤M<500万元 0.50%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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