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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2-16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基金字[2006]93 号)及相关基金合同的规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
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一)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结合基金产品特征和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的基本风险收益特征、具体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资产池资产状况、信用增
级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投资计划。
(二) 公司主要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
定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参数如提前偿付率、违约率进行修正,进行未来
现金流和收益率曲线的模拟,得出资产支持证券的期权调整利差,作为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依据。
(三)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工具之一,相对其他同期限品种
而言,其特点是收益率较高、风险较大。因此,公司将通过持续的信用评级分析
和跟踪、量化模型评估、投资限额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
险评估和控制。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
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限制
(一)单只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二)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三)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四)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五)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比例的,应在 10 个交
易日内调整完毕。
(六)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
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
数计算。
(七)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
级。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
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应遵守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
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风险控制措施
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还款风险、
法律风险、经营操作风险。公司所采取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一)制度流程控制。公司结合原有的债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了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公司
同时明确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相互制约和相互
配合,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二)建立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信用分析和跟踪机制,运用量化分析模型评
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实行投资限额管理,并建立对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投资限制的系统自动控制程序。
(三)建立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信用评级分析和跟踪机制,运用量化分析模
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实行投资限额管理,并建立对资产
支持证券相关投资限制的系统自动控制程序。
(四)稽核监察部定期对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改进,确保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公司将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在基金季度
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
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五、风险揭示
资产支持证券虽然是国际上一种成熟的证券产品,但在国内市场发展初期可
能具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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