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起
增设汇添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其中除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B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为 50 万元,C 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原份
额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且新增的 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设置自动升
降级规则,原有基金份额与新设份额之间不设置自动升降级规则。据此,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一、增设 B 类、C 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B 类、C 类三类基金份额。三
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或者取消升降级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调整前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分类、或者停止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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