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8-29 09:05:10 股吧网页版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9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微动利")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微动利为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参加北京微动利开展的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北京微动利为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与代码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5)
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3)
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46)
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2)
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24(A类)000325(B类))(二)关于增加北京微动利为代销机构
自2015年9月1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北京微动利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分别以北京微动利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三)关于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投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单次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四)关于基金转换业务
1、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1)投资者可以通过北京微动利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2、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3、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 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6、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00份(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