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两只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7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两只基金费率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低以上两只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
如下:
1、自2023年10月9日起,两只基金费率做如下调整:
基金产品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0.70% 0.20% 0.30% 0.10%
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60% 0.20% 0.30% 0.10%
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
进行必要修订。
2、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
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调低管理费率及托
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
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此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
会。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
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
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
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
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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